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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2-26 阅读次数: 636
克日,黑龙江省人社厅、省财务厅、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联合印发《关于调解全省垣乡住民基本养老包管缴费层次的通知》,从2025年1月1日起,调解黑龙江省垣乡住民基本养老包管缴费层次标准。调解后,全省垣乡养老包管缴费层次标准设为每年200元、300元、400元、500元、600元、800元、1000元、1500元、2000元、3000元、4000元、5000元12个层次,优化作废700元和900元2个层次,增设4000元和5000元2个层次,最高缴费层次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。新政策的出台,进一步健全了基本养老包管筹资和待遇合理调解机制,提高城乡住民基本养老包管缴费水平,逐步缩小与职工养老包管之间的待遇差别,在有用回应群众呼声的同时,起劲指导和激励宽大城乡住民早参保、高缴费、长缴费,推动待遇水平提高,增进黑龙江省垣乡住民基本养老包管事业高质量可一连生长。